亲属关系公证+认证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移民、继承、探亲、留学、财产处置等跨国事务时,亲属关系公证认证是不可少的法律程序。它通过公证机构对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并经由相关机构认证,使其具备在境外使用的法律效力。那么,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认证究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包含两个步骤:
公证:由国内具有涉外公证资质的公证处对申请人与亲属之间的关系进行核实,并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
认证:公证书出具后,需送至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进行“单认证”,或根据使用国要求,再送至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双认证”。或者是海牙认证。
(1)申请亲属关系公证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亲属的身份证明文件: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若亲属已定居国外,需提供其护照复印件、国外居留证明(如绿卡、永居卡等)复印件。
证明亲属关系的原始凭证:
出生医学证明:适用于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
独生子女证:可作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辅助证明。
人事档案证明:如个人档案中记载了家庭成员信息(父母、子女、配偶等),可由档案保管单位(如原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亲属关系证明。
户籍档案: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底档复印件(需加盖户籍专用章),如曾经在同一户口簿上。
结婚证:用于证明夫妻关系。
收养证明:如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用于证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涉及亲属关系确认的司法文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若申请人或亲属姓名曾发生变更,需提供曾用名证明(如户口簿曾用名页、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
若亲属已故,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2)办理认证所需材料
完成公证后,进行认证通常需要:
原件《亲属关系公证书》。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认证类型(单认证或双认证),可能需要填写相应的认证申请表。
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不同国家对公证书格式、内容、认证类型要求不同,办理前记得提前向使用国相关机构或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确认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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