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风云际会:三甲塬上的传奇序章
1932年2月,正当西北反帝同盟军进行改编的关键时刻,甘肃正宁县三嘉塬地区突发“三甲塬事件”,就是西北反帝同盟军领导人谢子长下令收缴刘志丹部队枪械的事件。“三甲塬事件”不仅触发了陕北地区的肃反运动,引发了西北红军的内部裂痕,还间接促成了高饶事件的爆发。更重要的是,它牵连出了所谓的“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反党集团”案件,这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带来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为了深刻剖析“三甲塬事件”,我们必须追溯到陕北红军的两位杰出先驱——谢子长与刘志丹。刘志丹与谢子长是西北红军和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者,而西北红军的建立以及西北根据地的开辟,正是始于一场“兵运”的策划与实施。
谢子长,1897年生于斯,1935年陨落于世,他是陕北红军与苏区的重要奠基人之一。1928年,他积极投身于领导渭华起义,将革命的火种播撒四方。到了1930年8月,随着中共陕北特委的正式成立,相应的军事指挥部亦应运而生,谢子长受命担任总指挥,肩负起军事指挥的重任。他曾遵照党中央的指示,赴上海中共中央特科接受专业培训,归来后重返陕北,继续在甘肃平凉地区开展兵运工作,转战陕北各地,为革命根据地的创立贡献了巨大的辛劳与力量。
刘志丹(1903年10月—1936年4月),被誉为西北红军和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关键奠基人之一。1928年,他不仅亲自领导了渭华起义,更肩负起西北工农革命军军事委员会主席的重任。1930年,刘志丹积极参与创立红二十六军,并出任政治委员。在陕北,他全力以赴开展兵运工作,并在投身“军运”的同时,不懈努力于争取、教育和改造绿林土匪武装。在他的感召下,众多绿林豪杰,如赵连璧(赵二娃)等,纷纷踏上革命征程。1931年10月,刘志丹成功创建陕甘边游击队(俗称南梁游击队),为革命力量的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31年9月,晋西游击队的阎红彦、拓克宽、黄子文等英勇领导,率领数十名队员,与师储杰所带领的烟商保镖武装两百余人携手,共同组建了师储杰大队。该大队在陕北的安定、延川地区展开了一系列游击战(时称陕北游击队)。至10月下旬,他们与刘志丹率领的陕甘边游击队在南梁地区成功会师。会师之后,革命武装的力量迅速壮大至700余人,并迅速占领了华池的二将川、城壕川、悦乐川等地区。
三甲塬事发现场
1931年11月,中共陕西省委委派谢子长与高岗两位同志南下南梁。高岗同志传达了省委的紧急指令,要求对部队进行整编,并迅速构建起正式的红军力量。同时,决策在南梁地区着手构建革命根据地。但关于选用何种旗帜以及部队改造的问题,与会同志之间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谢子长与阎红彦对陕西省委的决策给予坚决拥护,力主迅速升起革命旗帜,并主张迅速组建陕甘游击队红军,积极投身于游击战。然而,刘志丹基于过往的挫折经验,持有不同的观点。他深以为,现时部队规模有限,成员构成亦较为复杂,若急于展示红旗,恐会招致敌人过度的关注,这对游击队的生存与发展极为不利。因此,他提出建议,先在陇东军阀陈国璋麾下暂时隐匿,借此机会壮大自身实力,待时机成熟再行考虑正式举起红旗。
谢子长与阎红彦亦指出,刘志丹所率领的南梁游击队中,绿林出身的成员占据多数,队伍构成复杂。鉴于此,他们认为有必要对那些不可靠的成员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缴械、解散乃至处决。然而,刘志丹对此持有异议,他反对立即对部队进行所谓的“清洗”,而是主张以教育和改造为主要手段,对那些难以改造的个别成员进行必要的清理。
因观点相左,谢子长与刘志丹间的争执尤为剧烈,阎红彦更是与刘志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尽管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然而,仍有一些意见未能达成一致。
第一大队队长为赵连璧同志,副队长为刘景范同志;第二大队队长为杨培盛同志,副队长为白冠五同志;第三大队队长为贾生财同志,副队长为谷聚山同志;警卫队队长为刘丕杰同志。
1932年1月,刘志丹与谢子长携手领导西北反帝同盟军,在甘肃正宁县的三甲塬进行军事整训。同盟军成立后,队委会便围绕改造部队与举红旗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尽管谢子长曾特地指派阎红彦、杨重远与刘志丹进行深入交流,以期达成共识,但刘志丹依然坚持己见。鉴于双方意见难以调和,谢子长等人未经刘志丹的同意,便秘密召开队委会,决定采取果断行动:先是收缴第二支队的武器,对部队进行内部整顿,接着再公开举起红旗。
在三甲塬,物资补给遭遇极大挑战,加之春节的日益临近,师储杰与赵连璧(赵二娃)便着手组织人员外出筹集物资。然而,不幸的是,部下在执行任务时发生了抢劫民众财物的严重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谢子长闻讯后,立即召集了一支队的党员大队长以上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但未邀请刘志丹和师储杰与会。会上,谢子长指出赵二娃等人违反了群众纪律,故意将群众的食物丢弃井下,并在夜间进行抢劫,严重侵犯了民众的财产安全,引发了群众的恐慌和对我方的误解。经过深入的讨论,最终决定利用部队出发前的集合讲话时机,收缴第二支队的枪械,并对赵二娃进行处决。
刘景范(左2)
至1932年农历正月初一,即2月6日,谢子长利用部队集结进行训话的时机,将全军将士以及各支队领导与大队队长汇聚一堂。演讲结束后,他继续说道:“我军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不乏挂羊头卖狗肉之徒……甚至有事件发生,一支队竟向二支队夺枪。”言犹在耳,白锡林立刻将赵连璧紧紧抱住,而阎红彦则举枪射杀了赵连璧(赵二娃),紧接着缴了刘志丹的武器。与此同时,第一支队的警卫队亦将第二支队第三大队副队长谷聚山以及第一大队第一中队的王队长击毙,并致第二支队第二大队副队长白冠五受伤。待第二支队完全丧失武装后,谢子长当众宣布该支队全体成员解散,士兵各自返乡,干部则被开除出同盟军。刘志丹不幸遭到谢子长与阎红彦的软禁。
刘志丹对于缴枪之事心怀不满,同时亦感到了极大的挫败。在那次事件过后,他与谢子长一同走进了一间屋内。面对收缴武器的决定,刘志丹显露出强烈的不满,而谢子长则向他解释:“我们只是收缴了土匪的枪械,并未将你视为同类。”自此,刘志丹与谢子长、阎红彦等人之间的分歧与矛盾便公之于众,彻底暴露无遗。
此次缴械事件后果严重,谢子长等人不仅导致第二支队一大队队长及部分干部不幸丧生,更是迫使第二支队解体,仅剩下寥寥数十人。刘志丹率领的400多人队伍瞬间瓦解。原本由烟商武装出身的第一支队支队长师储杰,因忧虑自身“成分复杂,不可靠”,担心被清洗,于当晚便率领第一支队的200多人携带武器叛逃,投降于杨虎城麾下,成为其部下一个营,而他后来也放弃了武装,转而从商。因此,反帝同盟军仅剩百余人,革命力量遭受了沉重打击。
刘志丹雕像
“三嘉塬事件”发生的第三日,省委巡视员高岗自西安抵达三嘉塬,解救了刘志丹。
1932年2月12日,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正式宣告成立。谢子长同志担任总指挥一职,李杰夫同志担任政治委员,杨仲远同志则担任参谋长。该部下辖两个大队、一个骑兵队以及一个警卫队。第一大队由阎红彦同志担任队长,而杨仲远同志则同时兼任政治委员;第二大队则由吴岱峰同志担任队长,高岗同志担任政治委员;警卫队的队长是白锡林同志,政治委员一职由胡廷俊同志担任;骑兵队的队长则是强龙光同志。全军总兵力达到200余人。
在1932年2月22日至3月20日期间,谢子长等人向省委提交的报告中,对“三嘉塬事件”进行了详细分析:“同盟军第一支队构成了核心骨干力量,而第二支队则是由一群土匪混合而成。以这样的成分来组建军队,若想彻底净化队伍,仅凭决心显然是不够的。因此,我们做出了以下决定:首先,应立即将第一支队的多名土匪头目剔除出部队,随后逐步辨别,保留尽可能多的先进分子。其次,对第二支队进行彻底的处理。据此,第一支队已将数名土匪头目一同清除。而第二支队在二月初已全部缴械,仅保留了一部分人员。其余大部分成员已被开除。”
三月末,刘志丹抵达西安,对省委详细阐述了“三嘉塬事件”的实情。省委对谢子长等人采取的措施表达了不满,指出:“你们一味宣扬‘游击队成分不佳’,却未强化教育,也未将我们的决议与指示在群众中展开讨论,反倒是将其封锁,隐瞒不宣。因此,改造之道唯有将‘不良分子’予以开除,并解除整个部队的武装。”
在“三嘉塬事件”发生后,涉事双方在接下来的五十年余年间,各自阐述着截然不同的见解。
在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期间,针对“三嘉塬缴枪事件”,部分同志质疑该事件系谢子长、阎红彦等人所策划的“阴谋”。对此,阎红彦进行反驳:“我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人指责这是我策划的阴谋。今天高岗同志也在场,我想借此机会澄清,这究竟是不是我的阴谋?若真是我的阴谋,那也并非我个人所为,而是党的决策。我仅陈述这一点,并坚信自己并无过错。”
“收缴武器的问题我承担主要责任,但当时并非我担任主要负责人,总指挥是子长,政治委员是李杰夫。我作为责任者之一,坚决支持并执行了党的指示。”
谢子长雕像
1955年,“高饶事件”的阴影尚未散去,阎红彦仍旧坚定地为“三嘉塬缴枪事件”中的真相发声,对刘志丹的行为提出批评。“刘志丹麾下的队伍实则如同土匪,他们掠取他人财物,强夺妇女,沉迷于鸦片,甚至在与敌作战时,还将妇女作为负担,驮在毛驴之上逃窜。”(此指赵连璧在28岁时迎娶了一位寡妇,因无处可归,只得将她带入军中,与之共同生活与并肩作战。)1980年,中共志丹县委与县人民政府对赵连璧进行了平反昭雪,并追认其革命烈士的称号。当时,有人曾说过:“若能将刘志丹仅拘捕而不加害,已是万幸。”
1962年,继《刘志丹》事件之后,阎红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关于刘志丹缴枪一事,报道过于简略。实际上,刘志丹并未积极高举红旗,他更强调南梁的重要性,且在群众工作中不够认真。随后,习仲勋与刘景范亦纷纷推崇南梁。在三甲塬,刘志丹在政治和组织两方面均存在失误。在政治上,他的立场意识存在偏差;在组织上,他未能严格执行省委的指示。你们将刘志丹描绘成一位无误的人物,我对此表示怀疑,他对于红军的信心始终不足,直至三甲塬事件中缴械投降。”
1979年,在《黄土高天举红旗—吴岱峰回忆录》一书中,吴岱峰坦言:“三嘉塬缴械实属无奈之举,然而,其必要性不容置疑。缴械与否,实则关乎是否高举红旗的问题。若当时未能缴械,整个队伍面临瓦解乃至被消灭的严重风险。”
“三嘉塬事件”实乃谢子长、阎红彦、吴岱峰等人的宗派主义恶性膨胀所致,它是一场旨在削弱革命力量、对我方不利、对敌方有利的罪行。
在1988年,小说《刘志丹》的作者李建彤——刘景范的夫人——在其创作中,竟公然提及谢子长、阎红彦等人的名字,并明确指出他们存在品德上的瑕疵。她认为“三甲塬缴枪事件”实为谢子长、阎红彦暗中策划,对刘志丹的部队发动突袭。这显然是他们犯下的错误,却反而诬陷刘志丹未能坚持红旗政策。
中共中央就“三甲塬事件”作出结论。1986年5月21日,中央办公厅发布文件强调:“该事件暴露出队伍构成混杂、作风纪律松懈等问题,依照党的建军原则进行整饬实属必要。然而,在通常情况下,采取部分人员缴械另一部分人员的方式,尤其是在刘、谢两位主要领导人未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采取缴械措施,甚至导致人员伤亡,不论谁作出决策,都是不当的,更不能称之为完全正确。值得庆幸的是,该队伍中的众多同志以全局为重,始终坚持革命理想,为西北革命事业和红军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刘志丹同志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此事已过去半个多世纪,当时的主要负责人也已离世,如今应着重总结经验教训,不宜再对个人责任进行追责。”
自三甲塬事件以来,随着刘志丹与谢子长这两位革命先烈的陨落,矛盾与分歧在高岗、张秀山与阎红彦、吴岱峰等新一代领导人之间逐渐浮出水面。尽管中共中央在过往已经对这一事件作出多次明确判定,但涉事双方对事件的理解与诠释至今仍存在显著分歧,统一意见未能达成。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至今尚未圆满解决,成为了一桩悬而未解的历史疑案。

